第(3/3)页 至于要这么罚她么!!! 带着眼镜的律师很快带着俩份契约过来了。 契约总裁文曾经特别火爆,销量榜前几都是这玩意。 契约内容都大同小异,陈溪当年还有点节操,咬着后槽牙忍住巨额稿费的诱惑,没写。 但这残酷的命运啊,还是把这乱七八糟的契约送到她的眼前。 契约期间,她必须要无条件服从龙晨欧,随叫随到。 不可以跟别的男人在一起。 不可以违背龙少的需求。 如果不慎怀孕,不可以流产——等会,为什么会怀孕?! 陈溪看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,艾玛,谁要跟这玩意鬼混。 除此之外,还详细规定了如果生孩子怎么办。 男孩一千万留下,女孩五百万母亲领走。 不得纠缠龙少... 陈溪最后真是用尽自己所有的自制力才看完,看完后没有立刻签名,而是意味深长地看着律师。 律师被她看的心里发毛,推推眼镜,小心翼翼地问。 “林小姐还有什么疑问吗?” “您毕业于哪所学校?”陈溪问。 律师报上一所世界知名大学,陈溪又问。 “这种顶级学府,学历不能造假吧?” 律师沉默。 这是找干架的? 知名大学法律系高材生,为了恰口饭,全然不顾法律法规,弄这种毫无法律意义的废纸,糊弄她没常识? 情那什么的人合约,无效! 一方以欺诈、胁迫手段订合同,无效!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,无效! 涉嫌买卖人口,无效! 真想站在人群里大喊一句,你们谁信这玩意有效,站出来给老娘看看。 视线挪到龙晨欧认真的脸上,陈溪默。 好吧,霸总信了,霸总开心就好。 我相信大部分小可爱看出来了,是的,这是我的忏悔录。契约类型文,我中学时特别喜欢并深信不疑,我上中学时就比较胖,不,是比较仗义,朋友有啥事儿都找我,有个女同学跟小混混分手了——别问为啥那个年龄的小姑娘会早恋,混混纠缠她,她就想到最胖(棒)的我,我领着另外俩虎妞过去给她撑腰。你们以为我们要揍混混一顿?不不不,我掏出了纸,在上面写上分手协议,跟另外俩虎妞强迫人家签名。重点是,混、混、签、了!!!后来女同学转走了,也不知道她跟混混后续怎样,只是十多年过去回想我帮人家写分手契约这段智障岁月,老脸一红——那啥,以后我一定好好给我闺女普法,不让她啥玩意都信...再对小读者们强调一遍,情侣契约这玩意无、效! (本章完) 第(3/3)页